當我們談起喜劇時,人們總是把笑稱作喜劇的靈魂,美學特征,表現特點等,所有生活中的可笑之事與可笑之人都是喜劇的獵獲對象,喜劇往往笑的也就是這些可笑之人與可笑之事。但實際上具有可笑性的人與事并不等于喜劇,不一定具有美的價值。例如一個人正準備坐下,別人惡作劇趁其不備撤走了椅子,結果他仰倒在地;或者一個人走路時,不小心當眾摔倒。像這樣的行為使人發笑,具有一定的喜劇效果,但是是缺乏社會內容與社會意義的,是不具備審美價值的。而作為喜劇,是必須集可笑性與審美內涵于一體的。正如黑格爾所言:喜劇的對象必須具備“最重要和最深刻”的內容,才不至流于單純的“可笑”,乃至成為“最平庸最無聊的東西”。所以喜劇就是在這些可笑之事與可笑之人的基礎上進行深化并且建構與美的聯系使之具有審美意蘊并表達出深刻的含義和價值。
例如《 儒林外史》的第三回《范進中舉》中對范進中舉時的描寫:“走出門不多路,一腳踹在塘里,掙起來,頭發都跌散了,兩手黃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眾人拉他不住,拍著,笑著,一直走到集上去了。”在得知范進中舉后的胡屠戶在態度上對范進有了天大的變化,中舉前罵范進“窮鬼”,“尖嘴猴腮”中舉后則夸范進是天上的文曲星,是打不得的。
從這一段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到作者對范進運用了動作描寫表現其滑稽性與可笑性,同時通過強烈的前后態度的轉換刻畫出胡屠戶的形象,使得讀者在閱讀中不禁發笑與感嘆:胡屠戶真是個勢利鬼。讀者在閱讀全文中更是禁不住發笑,笑范進的滑稽與洋相,笑天大的喜事變成飛來的橫禍,笑科舉選拔的“真才”竟是一個瘋子,那作者的寫作目的就僅僅是為了表現范進中舉后的可笑嗎?其實并不是,我們讀者在閱讀《儒林外史》后可以發現作者并不是以寫人物與事件的可笑為目的,并不停留在范進表現出來的滑稽,而是要以這個笑為載體,同時賦予它深刻內涵與意義,即通過笑范進這種可笑之人與可笑之事來對當時吏治的腐敗、科舉的弊端、禮教的虛偽等進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諷。
所以,喜劇以笑為載體,為表現特征的。正如人們說起喜劇首先想起的便是它的好笑性。喜劇與美構建聯系過程是以笑為載體,在具有可笑性的基礎上賦予美的價值。具體來說就是運用細致的描寫,精心的敘述和諷刺幽默的語言等藝術手法對這些可笑之人與可笑之事進行深化,使其人物與事件既有可笑性又有典型性,同時也具有深刻含義和內容。這個深刻含義可能是抨擊與諷刺社會問題或弊端,或者是歌頌世界的美好事物,帶給讀者身心的愉悅。